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為了更有效地實施科學管理和安全監檢,我國《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中根據工作壓力、介質危害性及其在生產中的作用將壓力容器分為三類。并對每個類別的壓力容器在設計、制造過程,以及檢驗項目、內容和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規定。壓力容器已實施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未取得進口安全質量許可證書的商品不準進口。應該按照新TSG21-2016《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中劃分,先按介質劃分為組介質和第二組介質,然后再按照壓力和容積劃分類別Ⅰ類,Ⅱ類,Ⅲ類,老容規的所謂類、第二類、第三類已經不適用了。





壓力容器安全附件
1,緊急切斷裝置:其作用是當管道及其附件發生及誤操作或罐車附近發生火災事故時,可緊急關閉閥門迅速切斷氣源,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2、快開門式壓力容器的安全聯鎖裝置:快開門安全聯鎖報警裝置是防止快開門式壓力容器發生操作事故的有效措施。其作用是:
a、當快開門達到預定關閉部位方能升壓運行的聯鎖控制功能;
b、當壓力容器的內部壓力完全釋放,安全聯鎖裝置脫開后,方能打開快開門的聯鎖聯動功能;
c、具有與上述動作同步的報警功能。